一則新聞的標題:學校怕滋事 問題學生禁止畢旅

桃園縣蘆竹鄉光明國中學生爆料,學校不讓他們七人參加畢業旅行,剝奪他們的權利,某主任甚至以「不能畢業」威脅學生。校方解釋,不讓問題學生參加,主要是怕他們在外滋事。

 

縣府:應給學生機會

 

桃園縣政府教育處長張明文表示,「剝奪」也是一種教育方式,但學校最好事先把標準、條件訂出來,並講清楚,標準更要明確。而且,教育就是要給孩子多一點機會,如果學生為了要參加畢業旅行,願意以勞動服務折抵過去的懲罰或記過,就表示他願意改變自己的行為,學校當然就要給學生機會。

 

光明國中郭姓、黃姓學生向本報投書指出,學校替少數特立獨行的學生貼標籤,不讓這些學生參加畢業旅行,這種孤立學生的政策,到底有沒有想過學生的感受,學校是教育學生的場所,如今卻讓學生們受到很大的挫折,畢業旅行是畢業學生花錢買回憶,學校憑什麼剝奪他們的回憶?

 

教務主任何信璋表示,學校是元月十六、十七、十八日三天舉行畢業旅行,這七名學生不是操行分數在六十多分及格的邊緣,就是下課後會在外遊蕩,或是在校園內容易打架、鬧事。

 

何信璋說,此次三天兩夜的畢業旅行,有兩天是在遊樂場,萬一這些學生發生擦槍走火,會影響到整個旅行行程,才委婉規勸不要參加畢業旅行。

 

黃姓學生另提到,在校兩年確實做了很多白目事情,他們也知道悔改,卻被貼上標籤,還有學校的主任以無法畢業來要脅,這種人還有資格當教育學生的老師嗎?

 

至於威脅學生之說,何信璋表示可能是學生誤解了,因為學生在校外犯錯的刑罰是校內的好幾倍,例如,校內抽菸記小過一次,校外則是大過,可能是主任向學生解釋這樣的狀況,讓學生覺得心裡不舒服所致。


若是真如報導所說學生常打架鬧事,那又是如出一轍的鐵三角鬧劇
沒有羞恥心的學生、頭腦裝屎的教育局官員、以及沒有判斷能力只為了要搶新聞的無知記者


既然要給學生機會,那就請教育局官員那三天全程陪著那些問題學生好了,盯緊他們,別讓他們出事
勞動服務?可能多半也是在那邊玩吧!若要老師盯著,那到底是在懲罰學生還是懲罰老師啊?


敢在校內打架滋事,學校還能奢望你們在校外循規蹈矩嗎
大言不慚說畢業旅行是學生花錢買回憶,學校憑什麼剝奪他們的回憶
笑話,大部分安分守己的學生想要跟你們這種人一起擁有畢業旅行的回憶嗎
讓你們跟他校嗆聲鬧事,丟盡學校及其他同學的面子,你們以為每個人都想要這種回憶嗎


記者在報導新聞的時候,不懂得選擇嗎
幹麻替這種人發聲
唯恐天下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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